社会民生

国务院新规改写2.5亿人命运:常住地享同等教育、医疗、住房保障

5月22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在吹风会上直言: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。

为什么需要这个政策?

我国长期在城镇居住但未落户的群众超过2.5亿人,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1.7亿人。这些人在城市打拼多年,却因一纸户口无法享受同等的教育、医疗、住房保障。孩子只能留守老家当留守儿童,想在城里上学要花天价借读费,养老社保看病报销都受限。

过去户口把人分成三六九等,是因为教育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,人口会大规模涌入导致公共资源挤兑。但现在局势完全不同——人口增速放缓,经济要靠内需拉动,福利和户口解绑才能激活消费市场。

六大重点领域改革

1. 随迁子女教育保障

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要做好学位挖潜,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比例,推动纳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已提高到97%,目标是继续提升。

2. 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

到2025年底,全国共建设筹集约1600万套公租房,140多万户困难群众正在领取货币补贴。300多万农民工已获得公租房保障。下一步将推动更多城市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保障范围,按照就业居住年限、住房困难程度确定对象。

3. 社保参保取消户籍限制

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。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,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在工作地参保。

4. 医保参保同等待遇

外地户籍儿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后,享受与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同等的医保待遇——报销比例、起付标准、药品范围完全一致,各级财政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。

5. 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

建设「家门口」就业服务站、零工市场,打造「15分钟就业服务圈」。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,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,享受就业援助政策。

6. 兜底服务覆盖

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、养老助老、社会救助、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。

居住年限可跨城累计

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、常住年限转换等经验。当前一个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下一个城市累计或折算,从制度上消除「流动即重置」的痛点,让农民工「带资格进城、年限随身」。

影响深远

这不仅是2.5亿人的福音,更是拉动内需的关键一步。过去外来人口不敢买房、不敢消费、不敢长期安家,不是手里没钱,而是缺少基础福利兜底。福利解绑后,大家愿意扎根、愿意消费,庞大的内需市场就能被激活。同时打破户籍地域围墙,全国人才劳动力自由流动,实现资源最优配置。